放权赋能是疏解“小马拉大车”等基层治理痛点堵点的重要思路,也是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的必然要求。放权赋能初衷在于,把人财物和权责利下沉到基层,从而解决权责倒挂、协调障碍、管理梗阻等一系列问题。在放权过程中,容易出现“放”得太多、缺乏监管的情况;在运行过程中,也有“赋”得太空、“一味甩手”的误区。
要找准主要矛盾、厘清职责边界,做到“放得对”“赋得准”;要坚持资源有效承接、各级有序协作,实现“接得住”“把得稳”;要强化保障监督、顺畅转化运用,确保“用得好”“盘得活”。这些问题既要提前进行整体谋划、设计,又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、提升。
各级有各级的责任,各级有各级的权限。放权赋能,不是甩手基层。针对一些基层确实难以解决的问题,各地应健全协调机制,赋予基层单位一定的“呼叫权”,只有上下协同、难题共答,才能打通服务群众的“最后一公里”。
(作者为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副研究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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